1.抽调相关单位人员于2020年7月27—28日在县教科体局干部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17︰00,逾期不再补审;审查时以校为单位审查,考生本人不须参与现场确认。
2.最终报考对象以县教科体局审查核定为准。审查确定的报考名单于2020年7月29日前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考录”栏(http://www.shicheng.gov.cn/xxgk/xxgkml/glgk/rskl/)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
(三)考核加分
在县资格审查时,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加分,并与报考名单同步公布。对考核加分有异议者,由考生本人带齐相关证书材料,于2020年7月30日9︰00--11︰00到县教科体局干部人事股现场复核。
1.评优评模加分
其计分标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计分范围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模范教师、师德标兵、优秀校长、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等。
2.优质课竞赛获奖加分(指县选派教师现场参赛的各项教学比赛)
优质课竞赛获奖学科与所报考学科必须是相同学科,优质课未获等级奖者不加分。
5.补充说明
评优评模和优质课竞赛获奖须为当地相应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评优评模、优质课竞赛、“名师”工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各计最高分1次。
(四)笔试
由县统一组织,为闭卷形式。
1.地点与时间
县琴江中心小学;2020年8月2日上午8︰30—12︰00。
2.内容范围及分值
学科文化专业知识100分、学科教学专业知识(新课标及教案分析综合卷)100分,笔试卷面满分200分。
报考高中、初中学科岗位的笔试内容以现行普通高中教材为主;报考小学、幼儿园的考生笔试内容以现行初中教材为主。其中:音、体、美、计学科统一按小学选调学科内容考试,幼儿教师按小学语文岗位学科内容考试。
3.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登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考录”栏(http://www.shicheng.gov.cn/xxgk/xxgkml/glgk/rskl/)自行打印。
4.笔试成绩2020年8月3日上午前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考录”栏(http://www.shicheng.gov.cn/xxgk/xxgkml/glgk/rskl/)公告。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在2020年8月3日15︰00—16︰00到县教科体局干部人事股提出笔试查分申请,县按相关考试规定进行查分核对。
(五)面试
1.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2+考核加分之和,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4人以上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并列均入闱)。
报考高中岗位同时兼报初中岗位的考生,高中岗位入闱面试的参加高中岗位面试;高中岗位未入闱面试的,自动进入县城初中教师岗位笔试排名、确定面试名单。
2.面试地点
县琴江中心小学。
3.面试时间
2020年8月4日。
4.面试方式
面试为说课,每位考生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说课总分为100分;其中幼教、音、体、美、计及职校相关专业面试内容为说课与技能操作,说课与技能操作各占50%,总分100分;面试教材以县使用的相应学段教材为准,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评小组共同完成时,将对面试成绩按规定进行修正。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技能操作办法及地点等以具体安排为准。
四、选调办法
(一)将笔试/2、加分、面试三项分数相加得出选调总成绩。按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分类以选调总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学科拟选调名单;上线最后一名如出现并列分数,则教龄长的优先;若出现报考人数未超过选调数的学科,则该学科最后一名总成绩须达120分方可列为选调对象。
(二)拟选调对象经县教师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小学、幼儿园由考生本人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任教学校,初、高中由考生本人按选调总成绩及文件规定条件从高到低选择任教学校。若考生放弃选择的岗位,则该考生两学年内不得再参加进城选调,空出的岗位按该学科参考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具体选岗时间另行公告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考录”栏(http://www.shicheng.gov.cn/xxgk/xxgkml/glgk/rskl/)。
(三)所有教师须书面承诺所报考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如无空额时愿意高职低聘。
五、组织机构
成立石城县2020年教师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县分管人事工作领导任组长、分管教育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招才引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县教科体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科体局,其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县教师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选调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选调工作由县教科体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招才引智局等单位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三)选调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四)严肃工作纪律。考生被举报弄虚作假、考试舞弊,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当事考生三年内不得报名选调考试;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五)本方案解释权在县教师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考录”栏(http://www.shicheng.gov.cn/xxgk/xxgkml/glgk/rskl/)适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