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教育政策法规、幼儿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公示。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公示,笔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参考人员平均得分。
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县2020年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不予以聘用),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拟体检对象名单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以近半年县级及以上医院作出结论认定的“体检表”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由县2020年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递补条件。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或考察;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结果,按加试成绩自高分到低分顺序入围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在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前提下,应聘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包括编制内的10个岗位。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应聘者协商确定先后,协商不成进行面试加试后按得分高低确定先后),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经县2020年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一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一律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程序组织体检、考察、公示。
3.拟聘用人员应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报经县政府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岗前培训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其所签订的诚信承诺书依法追究责任。
4.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如无不可抗力原因不报到上岗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其所签订的诚信承诺书依法追究责任。
5.聘用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能参加我县此类考试。
六、相关政策
(一)聘用的公办幼儿园编制内教师属我县在编人员,工资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其他福利按规定纳入我县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当地在编在岗教师应有的保障待遇。
(二)聘用的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参照我县在编在岗教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享受同等待遇(除不能保障编制外,其他如工资待遇、社保、职称评审及岗位设置、高温补助、乡镇工作补助、偏远乡村教师补助等待遇与在编教师完全一样,即同等待遇)。第一个聘期五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参照实行在编在岗教师试用期工资标准,并按月统一发放,其它福利按规定纳入我县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当地在编在岗教师应有的保障待遇。
(三)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我县公办幼儿园编内教师或聘用制教师,享受当地在编在岗教师同等的工资及其他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或有重大违纪行为者取消聘用。
(三)我县正式聘用的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第一个聘期结束后,如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第二个聘期合同(5年),或长期聘用合同,履行在编在岗教师义务,享受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工资、职称评审、岗位设置及其他相关待遇。
七、有关说明
(一)监督举报电话:0898—86230538
(二)报名咨询电话:0898—86222401(县教育局)
(三)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0、0898-66755313
八、本公告由琼中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2.2020年海南省琼中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材料目录表
3.2020年海南省琼中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4.2020年海南省琼中县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表
5.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