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具体事宜通过报名系统和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4.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高校思政学科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线,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另择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6-8785576
通讯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5147号潍坊学院人事处
邮编:26106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潍坊学院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