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关于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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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5月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7月28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地点: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8楼培训室。
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档案托管单位证明等材料。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等(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