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职人员、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7、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复审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资格复审当天“苏康码”(见附件二)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允许参加审查。其中,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来扬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本人及受托人当天“苏康码”绿码图片、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0年7月29日下午5: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附件一:2020年5月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咨询电话:广陵区人社局0514-87340553 0514-80825089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