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报名时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照除外)。
⑷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不提交教师资格证相关审核材料,须提交本人亲手签名的《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承诺书》(附件5)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对象替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比例的,在报考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㈣考试及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具体情况见公告和《准考证》。
1.笔试
⑴笔试方式及内容: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
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高中语文知识80分;
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高中数学知识80分;
小学科学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高中理科知识80分;
小学英语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高中英语知识80分。
小学音乐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音乐学科知识80分;
小学美术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美术学科知识80分;
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体育学科知识80分。
⑵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⑶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告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雁峰区教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区教育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2.面试
⑴面试对象确定:
①“非专业考生”分招聘岗位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且资格审查都通过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招聘岗位面试对象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1:2的,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②“专业考生”分招聘岗位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且资格审查都通过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招聘岗位面试对象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1:3的,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⑶面试方式及内容
①“非专业考生”面试:以试教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②“专业考生”面试:包括试教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试教40分,专业能力测试60分。
③试教时长:10分钟(试教前备课15分钟)。
④试教内容:2020年春季小学相应学科教材。
⑤专业能力测试时长:小学音乐教师岗位、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均为10分钟,小学美术教师岗位120分钟。
⑥专业能力测试内容:小学音乐教师测试内容为音乐相关技能,小学体育教师测试内容为体育相关技能,小学美术教师测试内容为美术相关技能。
⑷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3.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非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times;50%+面试成绩times;50%
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times;30%+面试成绩times;70%
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㈤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㈥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㈦公示
1.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㈧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应在15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人事调动手续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㈠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整个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㈡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行为的,将被列入《雁峰区教师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自入库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雁峰区的所有公开招聘。
㈢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㈣防疫期间,招聘办将发布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咨询电话:0734-8535404(雁峰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34-8512342(雁峰区纪委监委)
0734--8222805(雁峰区人社局)
本公告由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
附件:
1.2020年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表.xlsx
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