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笔试结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考聘职位考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或笔试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考聘名额2倍的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本次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笔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其中过程中有缺考、违纪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体检
考试总成绩公布后,按照考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聘职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在色达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次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查仍在色达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由领导小组派员全程监督。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领导小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公示及政审
1、政审:体检合格进入考察者在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完成政审工作,政审工作与公示同步进行。在政审、公示中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应试者笔试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期间延误的公示及政审时间可酌情顺延)。
2、公示: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
1、经公示、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色达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通知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间、地点,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色达县教育和体育局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各类临聘人员公招考试,由此出现的缺额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期间延误的公示及政审时间可酌情顺延)。
2、此次考聘的编制外教师与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用工合同》“三年一聘”,合同期满后结合用人单位工作实际,经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决定是否续聘,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则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不再续聘。
(二)管理
1、拟聘用人员由色达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其进行工作分配。
2、聘用期间,教育部门可在县域内调配使用。
3、按正式在编教师同等要求进行管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凡违反师德管理规定、师德败坏或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4、按照色达县教体局和学校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六、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
1、基本劳动报酬。此次考聘的编制外教师劳动报酬为6000元/月/人(含社会保险)。
2、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3、与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同等享受相关培训、表彰、慰问等待遇。
4、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享受年终目标奖。
七、纪律与监督
在考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
0836—8522510(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色达县监察委员会)
0836—8522235(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6—8522929(色达县教育和体育局)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色达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人:杨启(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15283608463
咨询人:周友亮(色达县教育和体育局)
咨询电话:13990461501
色达县教育和体育局
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色达县监察委员会
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