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8月14日到县人社局事业股(寿县南门外宾阳大道城投大厦11楼1113室)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2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笔试结束2日内,携带相关证件等,到县人社局事业股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二)专业测试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进入专业测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理论及专业知识的运用情况,教育教学能力、普通话水平、专业基本功等情况。试讲教材为:《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大班上册、下册,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满分100分。
为确保人员素质,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应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与专业测试成绩6:4比例合成为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将陆续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出现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同分,依次以笔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并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可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因故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告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环节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九、签约聘用
对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核,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相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事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寿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3.信息查询。寿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寿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4.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寿县人社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联系电话:0554—4021171(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4—4022359(县纪委监委),0554—4022221(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docx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