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核程序。
8月10日前完成用人单位考察;8月11日进行学校结构化面试。具体的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及内容等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一)用人单位考察方法
1.专任教师(实验员)岗位
专任教师(实验员)岗用人单位考察以试讲的方式开展,试讲时间为1课时。应聘者准备时间为1课时的专业教案(多媒体课件)三套(按照《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备注栏要求),重点从掌握专业知识情况、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试讲时评委抽取其中的一套教案试讲(注意:多媒体课件上不要标注应聘者本人姓名)。
2.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岗位用人单位考察采取职业技能展示的方式开展,应聘者准备二十分钟的主题班会教案(多媒体课件)三套,内容分别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考察时评委抽取其中的一套进行展示(注意:多媒体课件上不要标注应聘者本人姓名)。
3.行政、教辅岗位
行政、教辅岗位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自行决定考核方式。
(二)学校结构化面试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结构化面试形式为专业知识、师范技能等相关知识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应聘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师德师风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教学技能、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2.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岗位结构化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报考者现场抽签确定。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师德师风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应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辅导员职业素质等)等方面。
3.行政、教辅岗位
行政教辅岗位结构化面试形式为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相关知识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应聘者现场抽签确定。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师德师风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教学技能、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三)考核成绩计算
用人单位考察成绩、学校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对考官所给分数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聘者的实得分,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由用人单位考察成绩和学校结构化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用人单位考察成绩占60%,学校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阿坝师范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政治审查和公示
(一)政治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其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党组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社区或公安机关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函询,函询结果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二)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体检情况及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确定后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录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应试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一)报送材料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通知报送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报到时,在职人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20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待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签劳动合同,按学校人事代理编外聘用制进行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招聘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原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2005年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
十、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法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果调整及补充事项,由我校在阿坝师范学院官网、学校网络在线招聘网站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陆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有效且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十一、有关咨询和监督电话
联系人:028-62332559(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2332717(阿坝师范学院纪委办电话)
纪委办邮箱:asjiwei@163.com
附件:阿坝师范学院2020年8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阿坝师范学院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