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检
招聘单位或考生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人社、教体科局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
六、考察
由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对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岗位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公示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者务必于2020年8月25日前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真实有效的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到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审核验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面试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资及福利待遇,在初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经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聘用人员的在初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因“先上岗,后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成绩及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公告、面试成绩、体检等信息都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地到盐源县人民政府http://www.yanyuan.gov.cn/网站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考核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考核聘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盐源县考核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县纪委监委对整个考核聘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整个考核聘用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考核(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考核(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入场时要走测体温程序,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资格复审现场、笔试(面试)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县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笔试(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面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署《盐源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请参加盐源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的考生,按照以上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考核(笔试、面试)。
本公告由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面试通知单是报考者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0834-6362710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15819980289991
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0834-636766615808286685
监督举报电话:
盐源县纪委监委0834-6369999
附件:
1.盐源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2.盐源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