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我局官网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及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0年8月12日笔试,笔试开考时间、地点及其他笔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其他要求:笔试实行百分制,由招聘领导工作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入围下一环节人选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9人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
a.教师岗位: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考评方式为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教师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5分钟的微格教学(幼儿教师岗位10分钟),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幼儿教师岗位10分钟)。
b.校医岗位:主要考核校医的基本技能和应变能力。
c.教育评价教研员岗位:主要考核教育质量评价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
d.教育科研教研员岗位:主要考核教育科研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
e.特殊教育教研员岗位:主要考核儿童心理教育、特殊儿童教育的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
f.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岗位:主要考核计算机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
g.学前教育教研员岗位:主要考核学前教育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暂定2020年8月20日面试,面试开考时间、地点及其他面试事项以我局官网通知为准。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3.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1)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且签署《考生承诺书》的,视同符合资格复审要求,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自愿放弃的(应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后3天内向我局提交自愿放弃书)取消面试人选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2)招聘岗位人数为2个及以上的,根据各自报考的岗位,以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应聘人员的意愿选择任教学校。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笔试成绩再同分的,由同分者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完成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空缺岗位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其体检及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空缺岗位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幼教需要另行确定),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各招聘学校组织,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注: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申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结果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教育局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栋南楼5043室。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595、68724598
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0、66755313
监督电话:0898-6872459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
1.海口市教育局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单位(含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应届生).xls
2.海口市教育局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单位(含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非应届生).xls
6.海口市教育局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单位(含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docx
7.海口市教育局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单位(含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