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内容及方式。高中教师面试采用讲课或说课形式,内容为高中学段现行教材,总分为100分。幼儿教师面试采取说课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说课占面试成绩的60%,才艺展示占面试成绩的40%),总分为100分。面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结束后,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以适当降低面试入围比例,或不设面试入围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如高中教师面试出现岗位空缺,从同学科其他岗位、未入围面试的服从调剂人员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调剂人员名单在麻城市政府网站上公示。调剂后仍未达到1:3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以适当降低面试入围比例,或不设面试入围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予递补。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计算:高中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幼儿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说课×60%+才艺展示×40%)×60%。以上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序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
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县(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
4.笔试、面试及总成绩查询。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麻城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
(二)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通过麻城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直接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与管理
(一)选岗。幼儿教师根据岗位代码按照“总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原则选岗到学校。
(二)聘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招聘结果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备案,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报名日、考试日前14天内有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入、过往史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并提供最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所有参加招考的考生,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它事项
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麻城市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麻城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麻城市教育局0713-2995866
麻城市人社局0713-2991117
附件1麻城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2麻城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3麻城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麻城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5麻城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幼儿教师政策性加分审核表..doc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城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