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前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初定2020年8月6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分为两部分,包括答辩和技能技巧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及从事幼儿教师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中答辩占40%,技能技巧测试占60%,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一幼儿园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我单位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后按上级和我单位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待遇。
六、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86555857
投诉举报电话:86062528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一幼儿园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