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专业要求有列出培养方向的招聘岗位除外)。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除专业名称符合要求外还须专业具体培养方向符合要求方可报考。例如某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或人力资源管理方向)”,某人所学专业为“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方向)”,那么该人符合专业要求;如某人所学专业为“企业管理”或“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则不符合专业要求。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考生诚信承诺书和证明材料两个部分。承诺书内容应注明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经历(时间、工作单位、岗位)和诚信承诺,并由本人签名。证明材料为劳动合同或由原单位开据的“工作证明”以及社保清单,需注明具体岗位信息和任职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其他证明材料,必须与承诺书中所提及的“时间”、“工作单位”和“岗位”信息相一致,否则不予认可。考生报考时需要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工作证明+社保清单”或“劳动(聘用)合同+社保清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中共党员证明由应聘者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供,需注明该同志入党时间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7.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8.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日。
六、考试
(一)考试及计分方法
招聘按照岗位需求,部分岗位设置专业技能考核与面试相结合,专业技能考核为实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相关业务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人选。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专业技能考核。
笔试成绩及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人选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考生在原报名网站系统内自行查询、同步也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学院网站上公布。
3.专业技能考核及面试:
(1)专业技能考核
需要专业技能考核的岗位在考核前30分钟抽签确定顺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考试。
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的考核,包括专业能力、实操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校医岗位实操为口述实操,时间为10-15分钟;实训教师岗位为岗位专业技能实操,时间为2-4小时。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教及答辩,试教结束后立刻进行答辩;行政管理岗位面试形式为答辩。
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
4.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不需要专业技能考核的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需要专业技能考核的岗位:笔试、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成绩按4:3:3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所有考试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同级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学院根据单位的岗位设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
2、佛山市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佛山市技师学院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