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佛山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6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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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精神,结合顺德区公办中小学实际需求,现就2020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就业人员),择业期内(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港澳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就业人员),社会在职人员。
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计算不超过2年(2018年毕业生择业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招聘计划
2020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2)。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属于毕业生或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应聘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必须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未能在1年内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三)年龄:应聘中学(含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学科)的要求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学科)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应聘完全中学、普通高中、初级中学、小学教师岗位(学科)的,或职业技术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学科)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学科)的,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可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含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附件4)。社会在职人员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但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种类与学科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且目前正从事所报考岗位(学科)的教学工作的,也可报考。
(五)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六)其他要求:
1.参加应聘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的2018年和2019年毕业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50%比例内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4)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是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门院校。
2.参加应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学科>除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校长或教师荣誉称号;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颁发的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电教站颁发的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的;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
3.参加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学科)的社会在职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社会在职教师的,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且有企业工作经验1年以上或指导学生(或本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省一等奖以上。
(2)属于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必须具有3年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工作经验。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必须具有1年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经验或3年以上企事业工作经验。
4.港澳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中国驻所留学国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28日。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应聘人员登录顺德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sdedu.net),在左下角位置选择“顺德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栏”,点击进入后在网上选取招聘学校和岗位(学科)报名,并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招聘学校发送报名材料的电子版(电子扫描件等),各招聘学校联系方式见岗位表。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一份。
2.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和荣誉证书等。
3.属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交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属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网络系统实时显示每个岗位(学科)的报名人数。在面试报名截止前,应聘人员可自行变更报考的学校和岗位(学科)。每位应聘人员最多可报考两个岗位(学科),但不能在同一镇(街道)的相同学段学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复审,按照招聘条件,各招聘学校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结合应聘人员发送的电子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现场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进行,现场复审由应聘人员现场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招聘学校负责核查。
(二)面试。
面试于2020年8月6日前完成,分初试和复试,满分分别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初试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经招聘学校资格审核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初试。经初试合格,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不少于1:5的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复试,如有应聘人员放弃复试资格,依次递补。如初试合格人员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但低于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学科)招聘。有条件的招聘学校可以安排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应聘人员直接进入复试环节。面试复试工作,区属学校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组织,镇(街道)属学校由镇(街道)教育局统筹协调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