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对考核合格和调剂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井陉县人民政府-井陉政务网(http://www.sjzj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被选聘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疫情防控
(一)应聘人员须于面试前2周(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坚持每天打卡。登录邮箱jxxrsglk2020@163.com(密码:jx82031469),下载《井陉县2020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如实填写信息,并记录面试前14天的体温。
(二)目前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的报名人员,须于面试前完成疫情防控规定的隔离观察时间,并按时到达面试考点。面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井陉县2020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三)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面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提前1小时赶到面试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井陉县2020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第(三)条之外其他考生、且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六)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期间,应聘人员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请广大应聘人员自觉做到诚实守信,面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面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六、有关要求
(一)井陉县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二)用人单位班子成员、选聘工作人员在履行选聘工作期间,按照规定应当回避的,要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全程接受井陉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井陉县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遇有特殊或重大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1-82031469(人社局)
0311-82022922-819(教育局)
附件1:井陉县2020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井陉县2020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doc
井陉县公开选聘高层次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