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1.笔试组织。笔试考务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20%)与《专业基础知识》(80%),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8月中下旬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与指导。
2.面试时间、地点。在指定官网上另行公告。
3.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不含)本次考试有效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0%(即:有效参考人员分数之和÷有效参考人数×8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4.面试形式。教师岗位试教(幼儿园教师岗位为试教+技能展示);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只需试教的:
面试成绩=试教成绩×100%;
只需结构化面试的: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试教+技能展示的:
面试成绩=试教成绩×60%+技能展示成绩×40%;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考官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3)综合成绩公布。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一并公布。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学校经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提交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3.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6.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业务咨询
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871958;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宣处:0735-2357326。
附件1:2020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及其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0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及其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2020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及其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