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生,由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由县(市)教育局负责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县(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五)政审
县(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调剂
对资格复审、面试合格,但因岗位招聘数量所限而未能入闱体检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进行调剂。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到本地空缺岗位。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必须与招聘县(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由县(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县(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培训合格后,按各地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教师凭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新聘教师报到后,与招聘县(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招聘学校所在县(市)教育局。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而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昌吉州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昌吉州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3年内不能参加昌吉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时刻关注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和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j.gov.cn)和昌吉州教育云平台(http://www.cjzedu.cn)平台发布的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保持手机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招聘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信息发布
(一)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和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j.gov.cn)及昌吉教育微信平台(需关注昌吉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信息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查询,面试成绩通过昌吉州教育云平台(http://www.cjzedu.cn)进行查询。
(三)面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等信息均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j.gov.cn)进行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昌吉州教育局:0994-2333751
奇台县教育局:0994-72256007214439
阜康市教育局:0994-3227291
昌吉市教育局:0994-22878232284323
呼图壁县教育局:0994-4500446
玛纳斯县教育局:0994-6689063
昌吉州第一中学:0994-2349875
昌吉州第二中学:0994-2343900
昌吉州第四中学:0994-2335009
昌吉州第五中学:0994-2519337
(二)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驻州党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0994-2354907
六、相关事项
(一)昌吉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简章》由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2.2020年昌吉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
昌吉州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
和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