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密切留意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已参加面试但其后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2)有效的身份证;(3)相应的学业成绩表、学历和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还要提供《报到证》;(4)岗位有效证明(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有关材料)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公章);(5)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7)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7)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四)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书
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请考生密切留意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
面试形式为试教。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教学效果等。其中报考美术、音乐、体育职位的考生,面试以实操形式进行,实操测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和素养技能。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实操测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则抽签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招聘岗位因没有考生报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从该职位对应学段对应专业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5学年,期间不能申请辞职和调动(含不能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到城区学校(含幼儿园)任教的教师,须在自聘用之日起5年内按规定安排到农村学校支教1年。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4.本次招聘职位表(附件1-3)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0年版)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5.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只可递补一次。
6.对聘用人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前按岗位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予以解聘。外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应聘的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7.根据防疫要求,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笔试、实操和面试等应聘过程中,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考点,视为弃考。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建议考生提前一小时到达考场,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需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8.本公告由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化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一)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668-7359522,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罗江南路11号);
(二)化州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668-7228618,地址:化州市城区北岸207国道旁)。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