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应聘者本人到场)。需提供纸质材料如下:
①近期2寸照片及电子照片(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2020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的学籍验证报告;
⑤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党组织关系证明;
⑥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⑦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要求:须带齐条件所需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纸质材料与网络提交材料均需一致,否则视为不合格。不能提供原件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由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报名人员应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刑事科学技术教师岗、侦查学教师岗、医生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若低于此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考核方式。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二个环节。笔试、面试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
除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岗以外的其他岗位,笔试采用行政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岗笔试采用行政能力测试+网络安全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行政能力测试、网络安全专业知识测试各为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网络安全专业知识测试低于35分(含35分)不予聘用。
(2)面试。面试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医生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含70分)不予聘用;如面试人员成绩均低于以上要求,则取消此岗位招聘计划。
7.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进行。须在学院指定的省级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审。
4.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继续参加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所有岗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