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2日之前取得)、《就业报到证》。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须在2020年7月2日之前取得)。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管理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中小学教师应聘需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6)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工作经历证明信》(见附件4)、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工作经历年限均截止2020年7月2日。
以上材料请提前按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现场归还。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有出入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面试
1.时间
2020年8月21日。
2.相关事宜
面试具体时间、要求及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3.面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要求:
(1)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2)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
(3)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4)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生自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按要求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
(6)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②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不满28天者。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考生认真阅读并落实考试信息和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其他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631-5629032
附件1: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处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