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专业考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进入综合专业考核。综合专业考核采取线上的形式。综合专业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线上综合专业考核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
学科教师岗位:综合专业考核包括片段教学和答辩。综合专业考核成绩=片段教学成绩×60%+答辩成绩×40%
管理、会计、校医岗位:采用面试答辩的形式。面试答辩成绩即为最终综合专业考核成绩。
具体综合专业考核时间及具体要求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综合专业考核成绩合格的,按照综合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审核未通过或者放弃岗位,可顺次递补。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形式,提交的复审材料与初审材料要求一致。现场审核原件,上报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招聘单位留存,具体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由区教委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五)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门头沟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需向招聘单位提供书面放弃声明。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顺延。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如仍然在职,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后,方可办理后续聘用手续;无法按期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后续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二)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的审核,贯穿整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聘人员存在应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均做取消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初审结果、综合专业考核成绩、拟录用结果等公示详见门头沟区政府网站。综合专业考核安排、资格复审时间、体检考察等事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登陆门头沟区政府网站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从网上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本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头沟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
(七)本次招聘综合专业考核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各招聘单位电话/69842664(区教委)
附件:
1.2020年门头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条件.xlsx
3.2020年门头沟区教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初审人员名册.xls
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