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2.面试形式:采取试教的形式。
3.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教学基本功以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进行考核。
现场招聘采用面试形式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各岗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面试成绩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末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签约人选;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抽签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签约对象。
拟聘用人员分学科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应聘学校。
(四)签约
入围签约人员需要签订有关协议书(签约者属于往届毕业生的,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约者属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后,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协议生效,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
经面试、考核等程序后,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被聘用人员必须体检合格。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享受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聘者必须提前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所有人员在进入资格审核和面试现场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二)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只可递补一次。
(三)凡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采用隐瞒、作假手段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被聘用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和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视作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五)被聘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聘用。
(六)被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单位服务满五年,期间不能申请调动,不能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
七、组织管理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会同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成立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668-5331335,联系人:郭先生(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0668-5222920,联系人:邵先生(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所有。
附件2:2020年茂名滨海新区现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