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不低于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步骤。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幼儿教育和所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后续通知。
笔试成绩在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考试招聘的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面试前,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将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考核招聘岗位可从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中择优遴选递补人选,考试招聘岗位可从笔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向社会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
3.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两个环节组成。由5名考官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1)模拟上课:准备时间1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10分钟,分值40分。
(2)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必考项目绘画、故事;二选一项目弹唱、舞蹈(面试者自选),每项分值20分,分值合计60分。绘画项目集中统一进行,绘画时间10分钟;故事与自选项目准备时间10分钟,测试时间10分钟。
必考项目:
①绘画:面试者自备绘画彩笔,并根据提供的绘画主题自主设计画面内容,作画形式不限,要求主题突出、色彩鲜明、布局合理。时间10分钟。
②故事:面试者根据提供的故事内容和要求进行故事讲述,要求普通话标准、语言生动形象,紧扣主题,具有感染力。时间5分钟。
二选一项目:
③弹唱:面试者根据指定曲目,边弹边唱,弹唱正确、连贯,富有曲目的情绪情感。时间5分钟。
④舞蹈:面试者根据舞蹈主题,展示一段与主题相关的舞蹈,动作协调到位、节奏感强,具有一定的表现力。时间5分钟。
4.一般管理人员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适应岗位的综合素质与组织管理能力,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准备10分钟,面试10分钟。由5名考官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5.考试/考核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对面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2)考核招聘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面试成绩的先后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通过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考核通过人选。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3)考试/考核总成绩在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6.心理测试与访谈
心理测试与访谈部分不计入总分。
时间及地点:以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通知为准。
心理测试与访谈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考察和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
根据考试及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证明等材料,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体检资格,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应聘者不能配合做好考察或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经考察不通过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或出现考察未通过、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岗位的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公示7个工作日。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心理测评与访谈、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4.被聘用的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聘用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2.聘用人员享受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举报、投诉事件,由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落实,并将处理情况报省人社厅。
八、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领导小组,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2.海南大学2020年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信息登记表.xlsx
海南大学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