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考学科岗位,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任教学校。每人只有一次选岗机会,岗位一经选择,确认签字后,不得更改,如放弃选岗按违约处理。如同一报考学科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试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农村硕师计划”研究生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在校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的顺序选择岗位。如出现2名及以上考试成绩相同者以上条件均相同,增加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选择岗位。
7.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的,不再递补选岗。
8.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并按违约处理。
三、其他
符合入职条件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同所选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就业协议,完成网上签约工作。毕业离校时由培养学校统一派遣至就业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其档案等材料也由培养学校一并转寄至就业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020年菏泽市省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http://hzjy.heze.gov.cn/)及各县区相关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避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3.应聘人员笔试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医用外科口罩等。
4.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政策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30-5333168。
6.举报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530-5310387。
附件1.2020年菏泽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统计表.xlsx
附件2.2020年菏泽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0年菏泽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2020年菏泽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附件5.2020年菏泽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菏泽市教育局
202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