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村一大(含党建指导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2.“特岗教师”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
3.“支医”人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考点由全市统一安排,考试命题、制卷、阅卷工作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0年8月10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各区(市)县通过附件1、2、3中指定的网站发布公告。
6.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
1.面试入围人员根据招募岗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个别特殊岗位面试比例可由各区(市)县主考单位自行确定。
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址:由各区(市)县在上述指定的网站上发布公告。
各区(市)县项目办自行组织对面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所须查验资料,以各区(市)县公告为准。
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各区(市)县项目办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上明示。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
“一村一大(含党建指导员)”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特岗教师”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教育公共基础》×50%。
“支医”人员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医学基础知识》×50%。
2.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100制计分法由面试产生。
3.考试总成绩
“一村一大(含党建指导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特岗教师”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支医”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依据招募职位及招募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相关区(市)县在前述指定的网站上公示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其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情况,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合格者与第二年新招募人员同时上岗。
八、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招募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确定人选
各区(市)县与所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按照约定期限5日内未到岗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各区(市)县主考部门,可在报考本区域同一项目的其他岗位且总成绩60分以上但未被录用的人员中,按照自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配。
十、相关政策待遇
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相关政策待遇详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