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于7月25日18:00后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7月26日(星期日),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的当日早上7:00前进入面试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面试时间共1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为试讲,试讲内容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其中:学前教育岗位为学前教育教材;职教岗位为职高对应专业教材(计算机为普高教材)。试讲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笔试为一科的岗位(附件1中序号1-13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2.笔试为两科的岗位(附件1中序号14-20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总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学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通知将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公布。不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垫江县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交垫江县教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个人档案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邮寄到垫江县教育委员会档案室。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由垫江县教育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处于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在体检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在面试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考察、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人选经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愿选择拟聘用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学历排序。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sdj.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或系统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本简章本次公开招聘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垫江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4669348、13896543981(垫江县教育委员会);023-74616156、18723829165(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垫江县2020年三季度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