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书。
(2)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未就业登记证或生源地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未就业证明)及档案托管情况证明。
(3)岗位计划表中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情况的需出具所学课程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合法有效。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特别提醒:网络报名信息不全者,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由学校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就应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由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南艺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艺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网络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材料不齐或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六、面试
1.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或视频两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在云南艺术学院官网提前公布。
2.高层次人才免笔试,资格复审通过者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面试人员比例限制。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组成。采取试讲、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人员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中凡有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或原单位鉴定不良者,考察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体检完成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无异议的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后再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批准后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十、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在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考生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37331
监督电话:0871-65937136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云南艺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304室)
邮编:650500
云南艺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x.xlsx
云南艺术学院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