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材料复印件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书面陈述申辩。
3.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为模拟授课。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授课15分钟。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4.专业技能测试(幼儿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击剑教练员岗位)
根据课题要求及本人特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专业技能展示,由评委当场评分,成绩为百分制,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技能测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
幼儿教师岗位: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②自选曲目,自编自舞。两项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时间10分钟。
音乐教师岗位: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②现场演奏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乐器自带、曲目自选)。两项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时间10分钟。
美术教师岗位:人物速写,考试时间15分钟。
击剑教练员岗位:①步法组合;②进攻;③复杂进攻;④防守还击;⑤抢攻。考生在20分钟内完成。
技能测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2020年毕业的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办法。)
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选岗
体检和考察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在笔试、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2020年毕业的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按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在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场选择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并列者,同上)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或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未提供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缓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本人毕业证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所有招聘工作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68867373
沛县教育局0516—89618362
监督电话:0516—68867322
监督举报邮箱:pxrsjdcs@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沛县教育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