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乌当区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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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18〕32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建立并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省教育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20〕36号)和《贵阳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区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操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解决我区农村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性缺额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成立了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为副组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乌当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教育局,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教育局抽调,负责特岗教师招聘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不属于区政府的议事机构,该项工作结束后,自然撤销。
三、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
(二)招聘的特岗教师均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进行招聘。结合我区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保持合理的性别比例,加强对音乐、美术、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将特岗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我区教师队伍管理。
四、招聘计划
乌当区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23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14名,用于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区级“特岗计划”教师招聘9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
五、招聘条件
(一)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3.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3)2017年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凡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可以报考。但在上岗前须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由乌当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市教育局审核)。
5.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在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签订录用(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得报考。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区级“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3.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人员:
(1)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3)2017年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凡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可以报考。但在上岗前须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由乌当区教育局确定,市教育局审核)。
5.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在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签订录用(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得报考。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六、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签约—到岗的程序进行。
招聘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28日。
(一)发布招聘公告
乌当区“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操作方案、《招聘一览表》须在本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上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星期三)09:00至2020年7月3日(星期五)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我区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对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7月14日(星期二)前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至2020年7月13日(星期一)。
2.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乌当区教育局在招聘前必须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无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