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丰县教育局”专栏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原则上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一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按应届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⑥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丰县教育局”专栏上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丰县教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丰县教育局”专栏发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①说课部分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5分钟),满分70分;②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小学音乐教师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唱,限时5分钟;小学美术教师测试内容为人物速写,限时15分钟;幼儿园教师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唱,限时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满分30分。
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方式:
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5分钟)。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按定向培养政策为:招聘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占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三项成绩相加之和为该考生的总成绩。
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丰县教育局”专栏上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及选岗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最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上),递补截止时间为8月26日。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丰县教育局”专栏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或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丰县教育局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丰县教育局”专栏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和“丰县教育局”专栏(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61)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0396912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16-89215163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516-89222811(第六派驻纪检组)
丰县教育局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