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参加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笔试准考证、《2020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原件等材料。其中: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②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③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⑤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⑥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本人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选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报省教育厅确定。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资格复审合格拟面试人员”一栏,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5)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9月6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并于9月7日12:00前从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导出《安徽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花名册》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省教育厅于9月8日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统一公布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工作在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监督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各设岗市统一命制。面试方案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报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宿松县面试方案报安庆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由宿松县组织实施)。
(2)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于9月12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设岗县(市、区)公布,报考人员可在报考的设岗县(市、区)相关网站查询。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各设岗县(市、区)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于9月15日前在各设岗县(市、区)相关网站发布,并将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一栏,以便生成岗位空缺数。
(五)征集志愿
各设岗县(市、区)在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内,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初步拟定体检、考察对象后,若仍有岗位空缺的,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志愿征集。征集志愿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告。
(六)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各递补一次)。
(七)确定人选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建议名单,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聘用人员”一栏,并从系统导出《安徽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拟聘人员花名册》,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共同审定。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名单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公示5天。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样本)》,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对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公布设岗学校;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方式安排到设岗学校。
本《公告》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2020年度安徽省“特岗计划”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及各设岗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咨询电话:请咨询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22080(省教育厅师资处)、0551-62663783(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
报名技术问题及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09520(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849194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查询网站: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
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网站“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专栏查阅。
特此公告
附件:
1.安徽省2020年“特岗计划”分县区分学科岗位计划表.xls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