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24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5:1(四舍五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我县教育科技局负责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我县将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州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我县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以县为单位,按报考者所报考县、学段、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将在报考我县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如果报考我县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递补还未完成录取指标,可从全州同学段同学科愿意调剂到我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完成所需指标数,按照愿意调剂到我县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2.签订聘任合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2020年8月28日前,州教育局将汇总审核后的《贵州省2020年(中央或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详见附表4)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备案。被我县录取并签订聘任合同人员到岗时间以榕江县特岗办的通知为准。
“特岗计划”招聘发布的各项信息,州“特岗办”及时公布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或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及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公布的各项通知、时间安排和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报考时须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如因未及时查询“特岗计划”招聘公布的各项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未接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签约,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体检、录取资格及补录资格。
五、资金安排
(一)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招聘学校要为特岗教师安排好周转房、宿舍等,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六、政策保障
(一)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县教育科技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汇总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情况,报县编制、县人社部门,县编制、县人社部门收到材料后,要依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对重新择业的,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七、组织保障
为加强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成立榕江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陈尚京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杜玉清 县教育科技局党组第一书记
副组长:段婷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黄国锋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石开齐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贾 锐 县委编办主任
欧君武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石昌平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杨小军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
韦茶明 县委编办副主任
杨光珍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陆小松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石开进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杨羚艺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副科级督学
罗伍云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负责人
吴 敏 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负责人
苟建贵 县教育科技局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杨 辉 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股长
吴永耀 县教育科技局计财股股长
各招聘学校校长
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科技局,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黄国锋 办公室副主任:杨羚艺
办公室成员:由县教育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榕江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在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遵照《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逐步实施。具体招聘工作在榕江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招聘过程中如遇到重要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州特岗办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应约定1年试用期。
(二)县教育科技局做好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要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各特岗招聘校于2020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0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保证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绩效、目标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录取我县的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我县,在上岗后两个月内将个人档案榕江县交特岗办,统一移交县教育科技局档室管理。
(六)县有关部门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聘任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七)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各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八)防控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按照“两早两全,应检尽检”的要求,对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参加2020年黔东南州“特岗计划”的考生,要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14天内从外省低风险区来的考生,有健康绿码,均须在我州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参加考试。
2.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东南州及接触去过北京市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人员的考生,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到我省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方可解除隔离并参加考试。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一律实行到我省集中隔离14天,并在入黔当天和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方可解除隔离并参加考试。
现场资格审核时的防控要求,按州教育局发布的措施执行。
(九)咨询电话
黔东南州教育局人教科:0855-8503442
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特岗办:0855-6627637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668520668315172527959
九、监督投诉
州教育局和县纪委、县监委第七派住纪检组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有关部门投诉。
本方案由县教育科技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表2.榕江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模板).xlsx
附表3榕江县2020年(中央或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xls
榕江县教育科技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