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审查拟聘人员的身份证、户口册、就业报到证(非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人选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1次。
(六)组织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的顺序优先确定考察人选。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有《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中规定视为考核不合格的十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空缺人选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1次。
(七)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空缺人选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1次。
(八)公示。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九)签订协议书。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签订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十)办理聘用手续。报相关部门办理聘用审批等相关手续。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新聘用人员从正式到校上班的当月起,享受校内发放相应的绩效工资。
(二)其他待遇
1、博士研究生
(1)提供安家费。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学校给予20万元(税前)的安家费,在5年内分期拨付,并可享受博士津贴(每月1000元)。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可随调。
(2)提供科研启动费。有省部级及国家科研项目者,科研启动费5万元,其它较低级别科研项目者,启动费适当降低。
(3)提供手提电脑一台。
2、硕士研究生
(1)医药卫生类专业,学校提供3万元(税前)安家费,在5年内分期拨付。
(2)个人发展。工作满二年后,列入培训计划,委托培养,攻读博士取得学历学位的,享受学校的相关待遇。
五、相关要求
1、聘用后须在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工作满五年(含五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或辞职;
2、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若发生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伍万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18987832400)、郭老师(18987832515)、马老师(18187781783)
学校网址:http://www.cxmtc.net
联系电话:0878-3875650
七、监督举报电话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0878-312284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附件:1、2020年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紧缺人才招聘计划表.xlsx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