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体检时,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
考生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离开体检医院,不得再进入封闭区域或在体检医院逗留。
8.建议外地考生提前一天到达,以便准时参加体检。
9.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怀孕(含母乳期内)考生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参加部分体检项目。
递交材料:考生个人暂缓部分项目体检申请书、夫妻双方结婚证书、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近一周内的怀孕B超报告单、生育服务证书等。
递交材料时间:2020年7月3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递交材料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三楼303室,联系电话0830-3123593)。
以上须提供的材料中,审查夫妻双方结婚证书、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书等原件收复印件,其余材料收原件。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领取体检通知书及体检注意事项
1.领取体检通知书时考生需戴口罩,凭健康码(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领取体检通知书,并填写针对疫情调查的个人情况承诺书。
2.体检当天考生需戴口罩,凭健康码进入医院进行体检,全程务必听从区教体局组织人员及医务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3.体检严格实行“一人一诊室”制度,不扎堆排队,体检者之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4.体检过程中,保持手卫生,使用洗手液洗手,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咳嗽和打喷嚏时用手肘衣物捂住口鼻,请勿随地吐痰。废弃口罩、手套请丢入医疗废物垃圾桶(黄色)。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四、考核事项
1.体检合格的考生,将《江阳区2020年城区学校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附件2)填写完善备用。
2.考核有关其他事项,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登记的手机畅通。因考生手机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23593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附件1:江阳区2020年城区学校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江阳区2020年城区学校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doc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