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聘人员为在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附件3)。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招聘《岗位表》有关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等准入类职业资格条件,不作为相关高校毕业生(仅限应届或择业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限制性条件。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约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准考证领取。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英山县政府网人事信息板块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准考证领取时须现场缴纳考试费用5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免缴费。
5.面试或考核。考生凭准考证参加面试或考核。面试根据岗位和考生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英山县政府网人事信息板块(http://www.chinays.gov.cn/)公布。
面试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公布成绩。
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硕士研究生岗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对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超过1:1的岗位,划定面试成绩分数线,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进入后续环节。对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0的岗位,加试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加试内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博士研究生全部进入面试或考核,划定最低合格线(75分),择优录用。
面试方案另行研究制定,面试公告另行拟定并在英山县政府网人事信息板块(http://www.chinays.gov.cn/)发布。
6.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博士研究生面试或考核合格的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复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拟聘用人员的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阶段考生应提供报名登记表(手写并签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料,由招聘单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将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板块(http://www.chinay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7.聘用和培养。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及岗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在征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其所学专业、个人意向统一安排。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由英山县委组织部和英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的岗位要求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英山县委组织部人才股0713-7023698,英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13-7770096。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三)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必要时发布公告。
附件1:英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英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英山县委组织部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