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8月15日左右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诚信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至8月20日,地点在各县市公布的指定地点。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需提供与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还需提供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亲友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县市要严格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由县市根据全县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理科、音体美)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由县市教育、人社部门按照州教育、人社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各地要认真组织面试工作,严格面试程序,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县市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各县市要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县市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州级相关部门在本州跨县市、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市调剂人员总成绩要达到调剂县市本岗位学科大类平均分。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州教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开展补录的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
(六)体检
各地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各县市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州级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县市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2020年8月30日前将审核同意的拟聘用特岗教师汇总名单(附件2)和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总结上报省教育厅复审并公示。
(八)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市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各县市要做好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要在各级教师培训中统筹安排,对特岗教师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系统专项培训,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
2.特岗教师须根据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对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各用人单位与未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取得与任教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县市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
(四)本次招聘的特岗教师,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要求,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各县市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进行其他考试,由县市负责入编,落实工作岗位,扎实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同时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省上不再行文。
(五)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安全有序做好招聘工作
各县市要全面做好2020年甘南州“特岗计划”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及考务组织工作,建立健全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2020年全省“特岗计划”招聘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各县市要确保完成今年的特岗招聘任务。
(二)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
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启动2020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上发布,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
(三)强化特岗教师信息管理
各县市录取结束后,要及时补充、更新“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特岗教师信息,严格审核把关,按时报送;做好在岗特岗教师的数据统计、教师服务证书信息统计和特设岗位需求预测工作,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科学动态管理。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20年是“特岗计划”实施15周年,各县市要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等方面的总结,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请各县市认真遴选1名具有代表性的优秀特岗教师和1个“特岗计划”组织实施较好、特岗教师群体助力农村义务教育、脱贫攻坚等作用发挥较好的典型案例,分别填写《优秀特岗教师先进事迹推荐表》(附件3)和《特岗计划组织实施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4),并将相关材料(附件3、4)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按要求报州教育局人事科。
(五)加强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各县市要全面落实特岗教师各项保障政策,对于无故拖欠特岗教师工资,不能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不能及时为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等情况,一经核实将给予通报批评,不再将该县市列入下一年度申请设岗需求名单。
本方案由甘南州教育局负责解释,各县市要按照本方案规定,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并于7月2日前报州教育局审核备案。
甘南州2020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实施工作各县市教育局联系方式
临潭县教育局
人事股孙新宏0941-3121647
卓尼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人事股罗映南0941-3623965
舟曲县教育局
人事股杨茂元0941-5186199
迭部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人事股高东军0941-5622534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人事股陈海波0941-7121602
碌曲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人事股汪丽娜0941-6621183
玛曲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人事股仁曾草0941-6124865
合作市教育局
人事股德吉草0941-8232052
附件:甘南州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各县市设岗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