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和考试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16日。
2.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分报考学科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黔东南州教育局拟定并组织实施。
3.考试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24日(上午9:00)。
2.体检地点:雷山县人民医院。
3.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5:1(四舍五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由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组织拟聘人员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黔东南州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我县将及时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按报考生所报考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将在报考本县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如果在本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递补还未完成录取指标,将从全州同学段同学科愿意调剂到本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完成所需指标数,按照愿意调剂到本县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2.签订聘任合同:由雷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特岗计划”招聘发布的各项信息,州“特岗办”及时公布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或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及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公布的各项通知、时间安排和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报考时须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如因未及时查询“特岗计划”招聘公布的各项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未接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签约,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体检、录取资格及补录资格。
五、资金安排
(一)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
六、政策保障
(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汇总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情况,报县委编办、人社部门,县委编办、人社部门收到材料后,依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对重新择业的,各县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七、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应约定1年试用期。
(二)县教育科技局做好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请各聘用学校于2020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0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三)县教育科技局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要保证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绩效、目标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时迁到服务岗位所在地,个人档案须在上岗一周内提交到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档案室。
(六)有关部门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聘任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七)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各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离京人员新冠肺炎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198号)和《关于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204号)文件精神,近期从疫情低、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来参加2020年雷山县“特岗计划”招聘的考生,要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从低风险等级地区来的考生,须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设在雷山县的“特岗计划”招聘相关环节。
2.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持有到达雷山县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到达雷山县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设在雷山县的“特岗计划”招聘相关环节。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雷山县后应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瞒报、谎报的考生将承担有关责任。
3.从北京市来的考生,须持有离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到达雷山县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设在雷山县的“特岗计划”招聘相关环节。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雷山县后应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瞒报、谎报的考生将承担有关责任。
(九)咨询电话。
黔东南州教育局人教科:0855—8503442
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室:0855—3331358
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教师办:0855—3222296
八、监督投诉
各级纪检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有关部门投诉。
九、本方案由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中共雷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雷山县财政局、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