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方式
1.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资格复审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从“公招平台”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如为学校集体户,需出具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大学英语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2019届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北京生源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体检和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区教委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拟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统一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zhengfu.bjtz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须随时关注“北京市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招聘进展。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安排参加招聘,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四)考生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具体服务期限由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招录上岗的,在聘用合同1年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通州区教委将适时予以调整。
联系电话:69523603
附件: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xls
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