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提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考一科,笔试内容为教育知识与综合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查询方式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笔试确定人选。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发放《2020年新泰市幼儿园、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通知书》。
聘用人员凭《2020年新泰市幼儿园、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及其附件,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该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同时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7224687
1.2020年新泰市幼儿园、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2020年新泰市幼儿园、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报名须知.docx
3.2020年新泰市幼儿园、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doc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