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
1.本次考试及格线60分。
2.及格线以上,每个岗位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教育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录取资格,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岗位最后一个录取名额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语文成绩高低排序。
3.及格线以下的报考人员,参加以后考试,不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3.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由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聘者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鄂温克旗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将其名单提交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聘期内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相应标准执行。
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调配,不服从的一律不予录用。
在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其他有关事宜可向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8812148、8814330。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鄂温克旗政务网有关信息。
五、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聘用期间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