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四川省以外的公费师范生报考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资格审查
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2.面试考核方式:试讲。试讲总分100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
进入面试以后环节的考生,不得临时随意放弃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得再报考我区岗位。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员面试考核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以及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的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如面试考核成绩相同,采取自愿协商或再次组织加试的方式确定。
(七)聘用手续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带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到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直接考核招聘人员被聘用后,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未在试用期满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直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是报考者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直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次直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5037178
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292766
监督举报电话:游仙区纪委监委0816-227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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