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证明)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怀化学院西校区信也楼1楼113办公室(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怀东路180号)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学术水平考核(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60%、学术水平考核(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试讲和学术水平考核(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学术水平考核(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科研业绩、学术成果、实际操作综合能力等。
设置试讲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试讲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参加学术水平考核(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试讲、学术水平考核(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成绩在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0745—2851007(怀化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5—2851030(怀化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1:怀化学院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怀化学院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