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不得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2)无线电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贮存设备等。
(3)考场内统一配挂无声挂钟,考生一律不得携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发现计时工具视同作弊。
(4)考生在考试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但不能离开考点,在考点规定的地点等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四、笔试成绩查询及计算方法
(一)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可于2020年8月25日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二)计算方法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三支一扶”人员(含资教生、特岗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6月29日9时至7月4日17时到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
1.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作为所报考岗位的面试初步人选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
2.各县(市、区)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3.各县(市、区)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知面试人选,组织面试工作。
4.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免笔试考生报名通知单)、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可不提供)、与笔试准考证(免笔试考生报名通知单)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5.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市、区)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需笔试岗位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免笔试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需笔试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和公示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由县(市、区)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当地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审批聘用
1.各县(市、区)制定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2.各学校具体拟聘岗位确定后,由市(州)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首个聘期一般为三年,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达后,各县(市、区)应尽快将新招聘教师安排到岗。新招聘教师到岗后,应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并及时核发工资。新招聘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试、体检、考核、审批聘用等环节的时间可由各地自主确定,原则上在2021年元旦前必须完成。
九、聘用待遇
公开招聘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方式
2.国家或省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阜山连片特困地区所属县(市、区)名单
3.关于2020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笔试加分有关政策的公告
4.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5.2020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
特别提醒:
考生参加笔试的有关注意事项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于7月下旬发布,请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