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初选
组织评委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所提交的“5分钟自我推荐视频”进行评分,评定每一个应聘者的成绩。
(五)发布初选通过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者“5分钟自我推荐视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并发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六)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审核报考资料、核验原件,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发放《准考证》等。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惠州学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
3.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的资料(凡有材料弄虚作假者和证件不齐者一律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惠城区2020年专项招聘区直公办学校编内教师资格审查表》,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一式一份(交原件)。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即7月13日下午5:30前)打印《惠城区2020年专项招聘区直公办编内教学校师资格审查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一式一份(交原件)。
(3)大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相片2张,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应聘岗位及职位代码,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验证人员(贴准考证)。
(4)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5)毕业证、学位证(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不是《教师资格证》,不能算是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其中: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含2018年毕业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如果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交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若是入围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一年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7)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8届、2019届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8)完整的学业成绩单(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
八、面试及相关安排
面试含试讲、综合能力测试等环节。
试讲、综合能力测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总成绩=试讲成绩×5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
面试安排如下:
(一)时间:另行公告。
(二)地点:惠州学院。
(三)食宿及交通安排: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的考生食宿由区政府统一安排在君豪大酒店,免费食宿;来惠往返交通费(汽车、硬卧)全额报销(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四)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九、体检
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发布体检公告。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十、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十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编制、报到、聘用等手续。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防控办6月15日明电“对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的人员应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行史的人员要纳入社区健康管理,抵粤当日进行核酸检测,并视情况实行居家隔离”的规定,来惠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应聘者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并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规定做好核酸检测。
(二)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如有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则按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及空缺岗位数依次递补。
(四)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报考人员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五)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六)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并签订服务合同,且3年内不得辞职(法律法规等有规定的情况外)。
(八)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30天内未能配合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九)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十)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本公告由惠城区2020年专项招聘区直公办学校编内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406、2677403。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