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生态移民工程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学校布局调整,豫海回民中学等三所高级中学、县城海如女中等三所初级中学在校学生数量增加,班级增加,致使部分学科教师不足,经2012年9月17日县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县内学校在编教师中(含特岗教师)公开选调高、初中教师予以补充,现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现予公告。
一、选调名额及学科
根据学科需要,选调高中、初中教师共47名。
(一)高级中学拟选调25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3名、英语5人、物理2名、化学4名、生物3名、地理3名。具体为:
1.豫海回民中学11名:语文2名、英语1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3名、地理1名。
2.同心中学10名: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3人、化学2名、地理1名。
3.回民中学4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地理1名。
(二)初级中学拟选调22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1名、英语4人、化学2名、物理3名、生物2名、历史1名、地理2名、政治3名。具体为:
1.海如女中12名:语文1名、英语2名、化学1名、物理2名、生物2名、历史1名、地理1名、政治2名。
2.同心二中5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人、物理1名、地理1名。
3.石狮中学5名:语文2名、英语1名、化学1名、政治1名。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专业对口的原则。
3.采取公开考试、试讲、考核的办法进行选调。
4.选调对象为本县在编在册教师(高级中学选调对象含特岗教师;初级中学选调对象含2009年已入编的特岗教师)。
三、选调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高级中学选调教师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无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
2.高级中学教师: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本科及以上(2012招聘的特岗教师符合条件可报考相应学科的选调)。
3.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4.所学专业必须与拟调专业对口。
5.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的。
(二)初级中学选调教师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无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
2.第一学历专科以上,毕业后在乡镇中学任教满3年以上;第二学历是大专以上必须在乡镇中学任教满5年以上。
3.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4.所学专业必须与拟调专业对口。
5.连续3年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的。
四、选调办法
1.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薄、证明个人业绩的资料等,于2012年9月18日—2012年9月19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联系电话:0953-8025172、0953-8022366。
2.资格审核。由选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被考核对象。
3.笔试。考试时间2012年9月22日下午15:00—17:00。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知识和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50%)。参加公开选调教师的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凡笔试成绩未到达60分的考生,不得参加选调。
4.试讲。每人试讲时间20分钟,备课时间40分钟。按照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计划1:2确定试讲人员。讲课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组织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仪表教态,表达能力、教法、板书、以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能力等(试讲成绩占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试讲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考核。根据试讲和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并且要兼顾缺额学校和所在学校实际)依次确定选调人,由工作小组到其所在学校了解任教情况及工作表现。
6.调动。考核考察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不能胜任者回原单位工作。
五、成立学科专家测评小组
每个测评小组由5-7名专家组成。工作人员和面试考官采取回避制度,回避范围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执行。
六、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成川
副组长:买晓燕
成 员:马秉龙 马应才 马文清 马文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秉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开选调工作中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同心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