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4日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笔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常州市教育局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外网上公布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
4.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照笔试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负责监督。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未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市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招聘学校也可同步在校园网的外网上公示。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582353、0519-85681336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366、0519-85689166
八、本公告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二)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核新冠疫情防控告知暨资格审核人员承诺书.doc
常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