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携带:
(1)报名表、一寸同底彩色照片一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0年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非2020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2020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5)报考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劳动合同或单位用工证明;
②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
(6)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无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在此次招聘中,可按在最低笔试成绩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不受该比例限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且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未取消的,取得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或“贵阳人力资源网”公布。
八、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招聘工作需要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准考证打印及面试其他事宜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或“贵阳人力资源网”发布公告。
《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九、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面试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考生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观山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
十、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按照1:1,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被确定为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也并列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体检的时间及其他事宜根据招聘工作需要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或“贵阳人力资源网”上另行发布公告。
体检由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办公室研究同意后通知考生进行复查。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一、考核
考核时间和具体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考生,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不合格的,经招聘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二、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岗,由招聘办公室按照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三、公示
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或“贵阳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四、签订合同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与观教投人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委派到相应单位工作。
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到劳动合同签订时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五、报到
聘用人员与观教投人力公司签订合同后,由观教投人力公司开具介绍信。聘用人员持介绍信到相应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观教投人力公司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六、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信息等将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或“贵阳人力资源网”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观教投人力公司所有,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851—84734667
附件:观山湖区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双轨制”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贵阳观山湖教投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