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4.笔试成绩公布
8月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8月12-13日正常上班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徽州区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徽州区岩寺镇文峰路43号,联系电话:0559-3517105)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徽州区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留存材料备查,黄山市教育局汇总本市所辖各区县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教育考试机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和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提前公告。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在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徽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徽州区教育局、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按规定接受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已参加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且成绩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徽州区教育局会同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七)体检与考察
徽州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由徽州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需按总成绩排名选岗的,先选岗后聘用。对因怀孕需要推迟部分项目体检的人员,暂不参加该岗位选岗,待体检、考察和公示完成后,再参加该招聘岗位空缺岗位的选岗。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徽州区教育局、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0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教育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及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徽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59-3517105(徽州区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
0559-3583744(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9-3511829(徽州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安徽省2020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徽州区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安徽省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大纲.zip
黄山市徽州区教育局黄山市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