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分值100分。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分100分。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募。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募资格。对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和体检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1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县招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招募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组要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募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招募,所空职位可以递补,递补次数1次。
(六)上报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将结果报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市、县两级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招募审批(备案)手续。
五、招募人员待遇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按照湘人社发[2016]34号文件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招募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募考试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募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招募纪律,招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招募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招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凝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不得报考。所有报考人员报名、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时,全程需落实“三查”措施(即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身份信息),考生主动提供行程码。省内(常住)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健康码一直为绿码的报考人员,需提前报告最近14天活动轨迹和健康绿码;省外(含返晃人员)报考人员需进行健康监测,提前报告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绿码,14天前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红、黄码转绿码人员须提供近7天内的新冠肺炎抗体IgM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境外来(返)晃报考人员需进行健康监测,提前报告近14天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绿码,须提供14天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近7天内新冠肺炎抗体IgM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考生参加报名、笔试、面试期间,需全程按疫情防控要求自觉落实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等自我防护措施,服从工作人员指令,确认身体健康并提交已审核合格的《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状况审核意见表》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招募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四)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募的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http://m.xinhuang.gov.cn/)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五)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本次公开招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公开招募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5--6222576。
(八)招募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县纪委监察委(0745—6267268)。
(九)未尽事宜,由县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状况审核意见表.doc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9日